3)第 30 章 值得_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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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表现。因为我真的非常想挖你,而且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向一默:“……”

  林蔻蔻重新替他倒了一盏茶。

  向一默无言地站了许久,终于还是慢慢坐下了,只问:“是他告诉你的吗?你怎么知道的?”

  “他”值得应该是彭志飞。

  这句话说得很有意思:先问是不是彭志飞,然后再问她怎么知道。

  人说话的顺序,往往会反应潜意识里的一些东西。

  虽然很多人会把重点放在后面,但有时候先说出口的话会暴露他们最关注的是什么。

  向一默很能忍,但也不是毫无破绽。

  林蔻蔻难得君子,没有落井下石顺势抹黑彭志飞,只是道:“放心,不是他采访时候提的。只不过人有钱之后,不少都会去搞搞慈善,买个名,彰显一下自己德行也不错。既然是买名,没人知道又怎么能算‘名’呢?我有个老搭档,在网上查到过学校给资助人的感谢函,还有受助学生名单,甚至还有几篇新闻稿。”

  向一默握着那只茶盏,低头没说话。

  林蔻蔻问:“你那会儿高三吧?他资助了你几年?”

  向一默道:“五年。从高三到我大学毕业。”

  林蔻蔻道:“你家里人呢?”

  向一默道:“单亲。脑梗,下班路上出了事,送医院两天,没救回来。”

  林蔻蔻静默片刻:“抱歉。”

  向一默慢慢喝了一口茶,让茶水带着温度,浸入肺腑,只道:“不管别人觉得彭志飞是不是个烂人,可对我来说,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我爸告诉我,做人应当记恩。我今年才二十五,已经是一个公司的副总监,位置很不低了,彭总对我也足够好。所以跳槽我是不会考虑的。”

  林蔻蔻笑了:“我以前也跟你差不多,有位专业课教授,姓施,对我帮助很大,是我良师益友。但我毕业一年多之后,她从学校出来,自己开猎头公司,找我入伙。我那会儿有自己的公司,但她叫我,我就去了。毕竟我认为我们志同道合,事实上干得也的确不错,在业内很快打出了名声。”

  向一默微微讶然:“后来呢?”

  林蔻蔻搭下眼帘:“后来有一家互联网公司想收购我们,我不同意,就跟其他人闹了矛盾。最后公司还是被收购了,开除我的告知函,就是她亲笔签的。”

  向一默寂然不语。

  林蔻蔻看向他,脸上似乎挂了点没所谓的笑意,可嘴里说出来的话,却刀尖似的戳心:“有时候你以为你跟对方志同道合,其实别人只把你当工具;你以为你知恩图报,其实别人看你是个傻子。工作只该关乎利益,一旦谁要跟你讲感情,那不是耍流氓吗?”

  向一默:“……”

  林蔻蔻道:“彭志飞什么本事也没有的亲戚,都能当上总监;而你做出了足以惊动行业的案例,却只是个副总监,一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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