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五十七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三十)_快穿之我又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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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女猫:看着林远的疤痕,总有一种土匪小哥哥的既视感。

  这里的土匪小哥哥自然是指顾怀远。

  “你可想好了?”

  笙歌追问道。

  若是林远打定主意跟在她身边,那么她倒是可以完全放手,把经商这一块儿交给林远。

  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嗯。”

  林远起身定定的点头。

  看着架子上立马又要烤好的肉,很自觉的再次为笙歌割下一碟子。

  谁说女子不食肉呢,老大简直就是无肉不欢。

  “既如此,手里头的这些产业都交给你来打理吧。”

  杜十娘本就为笙歌留下了一笔价值不菲的遗产,再加上孙府的支持,笙歌这两年多来也算是小富了。

  笙歌坚信,这些产业在林远手上定然可以很快翻倍。

  “嗯。”

  依旧是一个字。

  在笙歌面前,林远极少问为什么,也极少会推辞。

  如同此刻,他没有惶恐,也不曾拒绝。

  老大吩咐了,去做就好,何须如此纠结。

  ……

  大漠中,篝火彻夜的亮着,狂烈的风难得的温顺了一些。

  天蒙蒙亮,笙歌走出帐篷悠悠的叹了一口气。

  又一次得去面对那些能够杀人的流言蜚语了。

  笙歌看着镜子中那张沧桑的脸,生出了一种今夕何夕的感觉。

  明明她走南闯北才两年,为何老了这么多呢?

  也不知杜十娘如果知道她现在这副模样,会不会埋怨她糟践了这倾城容颜。

  当初柔嫩细滑犹如刚剥壳鸡蛋的皮肤被这大漠的狂风黄沙吹的粗糙不堪,被炙热的太阳晒得双颊黑红。

  笙歌弯弯嘴角,自娱自乐的想着,现在她貌似可以唱大戏了。

  “走了,回家了……”

  笙歌振臂一呼,她不想回去,但也不能阻碍这些跟着她的人回去看看妻子儿女啊。

  再不回去,指不定隔壁老王就趁虚而入了。

  隔壁老王:姓王的好冤枉……

  自边塞回涓涓流水的徽州新安路上又花去了两个多月的时间。

  ……

  这天孙府外挂着红绸,府内唱着戏,笙歌站在大门外都能够感受到这份喜悦。

  红绸?

  孙富大婚了吗?

  这是笙歌心头的第一个想法。

  “老大,需要去通报一声吗?”

  笙歌正犹豫间,就看到了被簇拥着从府内走出来的孙富。

  三年不见,孙富貌似多了几分书卷气,最起码身上人傻钱多的气质不见了。

  就连衣着打扮都清雅文气了许多。

  孙富径直从笙歌身边走过,余光都没有赏笙歌一眼。

  “……”

  笙歌表示,她有一句不知当讲不当讲……

  泠泠七弦上: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容颜衰,情郎相见不相识,一眼不看径直走。

  浪九九:还有什么比这更扎心……

  走路太浪会闪腰:扎心了,老铁。果然,男人不可靠……

  豺狼配女猫:果然,就说孙家人不可能认出现在的主播。神棍,出来,你输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豺狼施主别着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北城南笙:现在不是应该安慰一下主播么?比如来一句干得漂亮……

  主播:呵呵哒……

  许是笙歌的眼神太怨念了,走了几步的孙富又倒了回来,一本正经的看着笙歌。

  笙歌眼睛一亮,她就知道自己没老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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