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84章 判多少年合适?顶格判决!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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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4章判多少年合适?顶格判决!

  关于胡军以及马虎等人的公诉开庭。

  各方入座。

  在庭前准备工作完成,合议庭成员入场。

  审判长敲响法槌后。

  检方开始针对胡军与马虎等人的罪行一一进行控诉。

  “被告方胡军,因受贿,接受大量好处,在针对薛某等人的一审案件中徇私舞弊。”

  “其中包括现金,礼品等,总价值将近70万。”

  “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晰,检方以此对胡军提起公诉。”

  “推荐刑期:八年有期徒刑。”

  “被告方马虎,在针对薛一案中,具有徇私舞弊的情况。”

  “.”

  “推荐刑期:三年有期徒刑。”

  “.”

  在控告完胡军和马虎等人的罪行。

  公诉人继续陈述剩余相关等人的事由罪行和经过。

  足足陈述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

  在陈述完毕后。

  公诉人看向审判台席位。

  “审判长,检方陈述完毕。”

  咚咚咚!

  审判长敲响法槌,让胡军和马虎等人的委托律师进行陈述。

  在这场庭审中。

  相关的事实和依据已经陈述完毕,证据链完整,胡军和马虎等人的辩护空间几乎没有。

  所以.…

  在马虎等人的委托律师进行陈述方面,没有什么太大转折。

  只是从刑期上进行出发,想要让审判长对于他们的刑期有所减缓。

  并且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认罪认罚!

  但是有一个例外,胡军并不想要认罪认罚。

  胡军作为刑事方面的审判长,对于自己的行为判决很清楚,如果是依照检方的控告进行判决。

  那么,法院方面至少会判决检方推荐的刑期,也就是八年有期徒刑。

  八年有期徒刑,对于胡军来说太长。

  如果想要减轻自己的罪行,那么就要将受贿和徇私舞弊分开。

  两者不能关联到一起,那么自己的刑期有可能会减刑到六年有期徒刑。

  到时候再牢里好好表现表现,六年的有期徒刑可能坐四年就可以出狱了。

  所以,胡军的委托律师并没有认罪认罚,而是陈述减刑辩护观点:

  “在本次案件当中。”

  “我方当事人并不是因为接收到了相关的好处,而对于张某,李某和薛某等人进行判决。”

  “胡军和顺安有限公司的副总理林长天,建立相关的利益关系在前,判决在后。”

  “两者之间只是形成了受贿的关系,并不能代表着因为先前的受贿关系,出现了本次庭审上的徇私舞弊行为。”

  这一个辩护的观点是,胡军并不认为自己,是因为受贿而对于张某,李某和薛某进行的徇私枉法的判决。

  并且胡军并不认同自己进行了徇私枉法的判决。

  只是认为自己受贿,而应当用受贿的相关条例对自己进行处罚。

  “我方认为,对于我方当事人的判决,刑罚过重。”

  “我方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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