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李宗仁:八年抗战敌我优劣之检讨_抗日之神鹰天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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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言,上上下下都是具有“通天”本领的“天子门生”。大家唯领袖之命是从,将帅不和,上下倾轧,作战能力自然无法提高。但是犯起法来,大家都是黄埔同学,又官官相卫,蒙蔽最高当局。兹举一实例:民国三十年,五战区第十补充兵训练处第二团团长何中明(黄埔四期毕业),其团部驻老河口南三十里的仙人渡,曾将病兵三十余人衣服剥光活埋致死。何的同事见此事太残酷,乃据情报告长官部。我便派军法官及有关人员前往查办,并掘坟检视,情形确实,惨不忍睹。因将何中明扣留,交军法处审讯属实,判处死刑。本拟就地枪决,以申国法。不意中央当局闻讯,电令押解重庆军法总监部,旋即释放。因军法总监部内高级人员多系黄埔毕业生,狼狈为奸,尽管何中明罪无可逭,也可逍遥法外。

  可是蒋先生却最喜欢人家恭维黄埔毕业生是如何如何地好,杂牌部队是如何如何地不好。而他的左右又都是善于阿谀的人,于是蒋先生朝夕所听到的批评,和看到的特务密告,都正如他所想象的。因而成见愈深,欲消灭杂牌部队之心也愈切。

  此种情形发展到抗战末期尤糟不可言。有些“杂牌”部队因久无补充,部队长官不得已向蒋委员长面诉衷曲,委员长表面上故作矜恤,温语有加,亲下手令,嘱兵站补充;然后视部队的系统,亲自电话或令侍从室主任吩咐,照手令上的数目拨给,或者打个折扣。若无电话预先交代,军政部的兵站就以库存已尽来搪塞。于是,有些部队长官探知个中内幕情形,为保存部队实力,免被淘汰失业计,乃勾结侍从室和兵站官员,实行贿赂,则武器弹药又可源源而来。军队为国捐躯,武器损失,弹药消耗自所难免,尚须向上级机关官员行贿才可得到补充,实为千古未有的怪现象。救。他们都知道中央当局欲利用对日抗战来消灭他们,平时克扣粮饷,战时不予补充,等他们消耗得差不多了,便将他们遣散或改编归并其他部队,空出的番号,便可以“嫡系”补充了。

  所谓杂牌部队,其中是分等级的。例如我们广西部队,虽然自北伐以来,我们实在是国民革命军的正统,但是在蒋先生的心目中,我们也是“杂牌”。不过由于抗战初期五战区的辉煌战果,使中央不得不另眼相看。再者,我国谚语说“朝中有人好做官”,我们在朝中有白崇禧任副总参谋长,嗣兼军训部部长,在外有我本人任战区司令长官。所以广西部队总算是承蒙中央优礼有加了。

  至于其他部队,如福建绥靖主任陈仪的部队,虽然也是“杂牌”,但是陈仪毕竟是浙江人,蒋先生的同乡,所以也多少受到些优待。最惨的,要算是那毫无背景的孤魂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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