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林凡狗贼以后就不能随意克扣我的晚饭了,哇咔咔咔咔。再想想都基本实现自治了,那离翻身做主人还远吗?于是在某个漆黑的夜晚,吃货诞生了一丝不臣之心。
想到深处自然嗨,于是某只胖狐狸默默笑出了猪叫声。引来傻熊和小白的一致鄙视,甚至把傻熊吓得差点以为这是只精神病狐狸。
反应过来的小红立刻收敛住贱笑,然后收了收不知何时流出来的哈喇子。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到傻熊面前,顾盼生姿,尽显大佬姿态。
用不容拒绝的语气问道:“小伙砸,我看你骨骼清奇,是万年难得一见的狗腿子奇才,要不要来给我当小弟啊?”
傻熊摇了摇头,又摇了摇头,接着再次摇了摇头。
小红懵了,发出了和林凡一样的疑问:“你丫摇头机器啊?”
傻熊憨憨地说道:“不行。”
吃货不信邪:“为什么,难道你觉得本大佬不够霸气,不够强吗?”说着还展开身后的三条火尾,彰显出强大气势,心想不给小老弟开开眼是不行了。
然而傻熊仍然是憨憨地说道:“可是我已经有老大了。”
小红一激灵,连忙问道:“谁?有我厉害吗?要是没有我就去把他打趴下。”
然后傻熊就朝着正在阳台上打电话的林凡指了指。
小红诧异万分,不敢相信地问道:“什么情况?林凡狗贼啥时候收得你做小弟?”
傻熊自豪地抬起头,说道:“从出生的时候起,妈妈给我起名叫熊二,他叫熊大。”
小红彻底崩溃了,看了看傻熊,又看了看林凡,再看了看傻熊,觉得自己一个脑子好像不怎么够用了。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难道林凡还有灵兽血统?......斯,没想到呀,林凡你这个浓眉大眼的瞒得我好苦啊,你说出来又怎么样?难道我还会嘲笑你吗?大家同是天涯沦落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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