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章 LINE TWO(燕无伤)_纣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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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逞英雄”、“如果你敢放有记号的钱进去,我不但能看出来,还会开枪”之类的话……在那种情况下,没人还会去冒险。

  最后,最重要的一条,他不会因为贪心而失去理智,也就是说……懂得见好就收。

  他从来不会要求银行经理去给他打开金库,也不会因为看到桌上还有很多钱没装进袋里而多做滞留;他严格地控制抢劫的时间……只要他觉得该走了,他就一定会走。

  就是靠着这么一套手法,此人于数年内作案十余起、屡屡得手,虽然他每次抢劫的金额都不算太多,但在那个还没有摄像头、美元也没有经历那么多次通货膨胀的年代,这家伙累积下来也抢了几百万美金,且始终逍遥法外……这使他成为了最令警方和FBI头疼的银行劫匪,没有之一。

  如果将抢劫银行的方法视为数学公式,那么便利店式抢劫很可能就是“劫银界”的巴德哥赫猜想。

  会,和懂,是两码事。

  你知道一加一等于二,并不代表你就能证明一加一等于二。

  你看着像是王八拳打死老师傅的状况,实际上却是独孤九剑无招胜有招。

  当然了,我说了那么多,并不是想教各位如何去抢银行,而是想为我的下一个比喻做铺垫。

  一言以蔽之燕无伤,就是“劫银界”的令狐冲……哦不,欧几里得。

  当你觉得把一个人比喻成小说中虚构的绝顶高手也无法形容其在某个领域中的实力时,那就只能把他比喻成现实中存在过的某个数学家了。

  十三号星期五,中午时分。

  燕无伤和他的四名同伙儿一块儿坐在车里,吃着鸡肉三明治,喝着瓶装的矿泉水。

  这伙食是燕无伤安排的,毫无疑问,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说起这顿午餐,其实他的四个同伙都曾有过不同的意见……

  “白先生”是个B级片影迷,他觉得他们应该像某部老电影里演的那样,彼此以颜色为代号相称,并在抢劫前找一家家庭餐厅吃个饭,临走时每人再给女服务员一块钱小费。

  “橙先生”是个粗暴的人,反智、讨厌思考,也讨厌别人让他加入思考;当别人问他想吃什么时,他的回应十次里有九次是去汽车餐厅买一份快餐。

  “蓝先生”是个沉迷脱衣舞俱乐部家伙,他想让大伙儿去吃俱乐部里的自助餐。

  而“粉先生”,是一个严重的种族偏见者,这也是为什么……他宁可用“粉先生”这种代号,也不要用“黑先生”;只不过,他嘴上从来不肯承认自己对任何人种存在歧视或刻板偏见。

  当被问起抢劫前想去吃什么时,粉先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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